重要信息:中国香港
生效日期:2026 年 10 月 27 日
Visa 发布本补充隐私声明的目的是向中国香港人士提供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 486 章)(下称“PDPO”)所要求的额外信息。本声明中的各项规定阐述了我们在中国香港的数据隐私保护实践,应与《Visa 全球隐私声明》中的陈述内容一并阅读。若本声明与《全球隐私声明》在涉及中国香港数据主体的事项上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,以本声明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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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 PDPO 的规定,代表 Visa 处理中国香港个人资料查阅及更正请求的负责部门为:
Visa Global Privacy Office
900 Metro Center Blvd.
Foster City, CA 94404, USA
Email: [email protected] -
向 Visa 提供个人资料通常为自愿行为。若 Visa 无法在缺少某些个人资料的情况下提供所请求的产品或服务,或无法回复查询,则会在收集个人资料时予以说明。
在某些情况下,您可能必须提供个人资料。例如:
- 提供所需信息,以便我们出于反洗钱、制裁或其他监管审查目的核实您的身份;
- 提供所需信息,以便我们通过 Visa 网络处理支付交易;
- 提供所需信息,以便我们响应监管机构、政府部门或执法机关提出的合法请求;以及
- 提供所需信息(可能包括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号码),以便我们核实您的身份,从而确认您是否有资格获得或有权获得 Visa 促销活动、竞赛或忠诚度计划的奖品、奖励或礼遇。
若必须提供个人资料,我们将在收集时予以说明。在此类情况下,若您未提供所需资料,Visa 可能无法向您提供相关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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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 PDPO 的规定,Visa 需要征得您同意,方可将您的个人资料用于直接营销目的。Visa 通常会在收集您的个人资料时,通过“选择加入”或“选择退出”选项框或类似机制征得您的同意。
如《通用隐私声明》所述,Visa 可用于直接营销目的的个人资料类型包括:
- 联系方式;
- 交易和财务信息;
- 关系信息;
- 互动信息;
- 生物特征识别信息;
- 商业客户数据;
- 推断和衍生信息;
- 网上信息和技术信息;
- 音频和视频信息;
- 地理位置信息;以及
- 合规数据。
Visa 可能向您发送直接营销信息的营销主题类别包括:
- 支付产品和服务;
- 数字支付解决方案;
- 忠诚度计划和奖励计划;
- 消费者促销、竞赛和抽奖活动;
- 旅行和生活礼遇;
- 商户优惠与折扣;以及
- 与合作伙伴共同提供的 Visa 品牌或联名产品和服务。